审计与经济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是c刊吗)




审计与经济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是c刊吗

政府投资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机关应深刻领悟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投资领域的总体要求,加大投资审计力度,不断深化投资审计监督,提高投资绩效,促进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在投资审计中,笔者结合审计实践,总结了以下三个方面财务审计思路与方法。

一、审查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保障资金真实合法

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首先应厘清项目的资金来源构成、到位、支出明细、结余情况,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流向有一个全面了解,才能更好地掌握项目整体情况及投资概况,进一步明确项目审计重点及突破点,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一)关注项目资本金是否足额到位

填制建设项目各年度各级财政投资计划及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明细表,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相关文件、项目财务总账、明细账和报表比对,审查项目资本金是否足额到位,查找资金未及时到位原因,是否存在因资金未足额到位影响施工进度、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因项目资本金未足额到位导致银行贷款提前到位而加大融资成本等问题。

(二)关注项目资本金是否滞留挪用

填制项目资本金拨付明细表,包含各级财政资金拨付项目主管单位时间、项目主管单位拨付项目法人时间、资金滞留项目主管单位账户时间、利率、产生利息等字段,与财政拨入资金文件、项目主管部门入账凭单、项目法人入账凭单比对,审查财政资金拨付项目主管部门账户,是否存在资金滞留、以及资金滞留产生的利息是否如数拨入项目法人单位,冲减建设成本;并查阅财政资金拨入的项目主管部门银行账户对账单及日记账,审查项目主管部门是否存在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关注项目资金收支是否合法合规

填制项目资金收支余明细表,全面掌握项目各年度资金到位、支出、结余等明细情况。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批复文件中规定的资金来源比对,审查项目是否按批复文件要求进行筹集;与项目法人单位财务总账、明细账及建设项目结算支付情况表进行比对,互相印证各项支出是否相符,审查资金支出数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内容进行比对分析,审查是否存在超概算批复范围支出;通过数据库检索、分类汇总等计算机审计方式,与详细查阅纸质财务凭证方式相结合,审查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否超标准支出,项目支出是否存在损失浪费、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财务审批程序不合规、财务报销票据不合规等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问题;关注项目往来明细,审查借入款项有无挤占其他项目资金,借出款项有无其他项目挤占本项目资金等问题;关注项目涉及各类税费如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纳。

二、审查合同结算支付情况,规范工程结算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审计既要对项目资金收支及财务内控管理进行审计,也要做好财务审计与工程审计的结合,以项目合同台账为起点,重点关注各项目标段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及设备采购等结算情况,分析结算项目、程序、进度是否合法合规,合同价款支付是否合理合规等,加强工程结算审计监督,推动项目结算规范化。

(一)关注工程结算是否合法

审查合同结算情况,依据合同金额及重要程度对合同结算进行重点抽查,工程审计人员对结算中工程量、取费标准、变更单价核定等资料审查,核实按合同约定应结算的价款,与财务审计人员提供的实际结算价款进行对比,从中发现多结、少结工程价款、未按合同约定进度结算等情况,并挖掘出结算不实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度结算的原因。财务审计人员也可根据工程审计人员提供的线索,进一步追踪项目建设单位资金流向或异常变动,从中发现套取建设资金、严重损失浪费等重大线索问题。

(二)关注合同价款支付是否合规

填制建设项目合同结算支付情况明细表,包含合同名称、编号、承包人、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已预付工程款、占合同比例、已结算价款、已扣回预付款、已扣留款项、已支付工程进度款、结算支付差额、支付进度款占结算价款比例等字段,一是关注结算支付差额,由已结算价款减去已扣回预付款、已扣留款项、已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余额,如项目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结算支付差额应为零,如结算支付差额大于零,存在未按合同及时支付款项问题,如结算支付差额小于零,存在超付进度款情况;二是审查支付进度款占结算价款的比例,与合同约定比例比对,审核是否存在支付比例较低、超进度支付等情况;三是关注合同约定内容及结算支付内容,审查是否存在支付合同中未约定、约定由承包人负担的费用、重复支付、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等情况。

(三)关注预付账款支付是否合理

填制建设项目预付账款比对分析表,包含承包人、预付款项明细账金额、建设项目合同结算情况已抵扣后的预付款金额、差额等字段,将财务账簿中预付账款明细与建设项目合同结算情况表中预付款余额进行比对,并分析差异原因,如预付账款明细账金额大于建设项目合同结算情况表中预付款余额,分析是否存在以预付账款名义向承包方支付款项造成超付进度款、无发票支付工程款等情况;如预付账款明细账金额小于建设项目合同结算情况表中预付款余额,分析是否存在支付合同预付款,直接记入建设成本等情况。

三、审查各项保证金缴纳情况,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往往总投资大,涉及各类保证金金额也较大,近年来国家为减轻建筑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加快建筑业市场转型升级,逐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项目各类保证金缴纳、退还情况,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关注投标保证金是否及时退还

填制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明细表,包含项目标段、承包人、是否中标、投标保证金时间、入账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应退还时间、实际退还时间、延迟退还时间、投标保证金产生利息等字段,与项目法人单位财务总账、明细账进行比对,审查项目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规定在书面合同签订5日内进行退还,以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是否按规定退还。

(二)关注履约保证金是否按规定缴纳

填制建设项目合同履约担保情况表,包含合同名称、编号、承包人、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担保方式、保函编号、开立时间、担保机构、担保金额、比例、是否预留质量保证金等字段,审查是否存在同一项目标段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不一、超标准缴纳、履约保函已到期未续开、承包人已提供履约保函或缴纳履约保证金,建设单位同时预留了质量保证金的情况等。

(三)关注是否违规收取各类保证金

填制建设项目各类保证金缴纳明细表,包含项目标段、承包人、各类保证金明细等字段,与项目法人单位其他应付款明细账、总账比对,审查项目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以外的其他保证金的情况。

总之,笔者认为,为了确保国家投资目标实现,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绩效,应高度重视和强化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审计人员要围绕投资审计“三个转变”要求,积极探索研究型审计思路方法,及时做好项目经验总结,实现“研究—实践—总结—提升”的良好效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精准揭示问题,精准提出建议,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审计智慧和力量。(来源:包头市审计局)

发布于: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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