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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MBA教育始于1997年,秉承“扎根IT及其应用领域,技术创新与创业并重,特色化与国际化发展并进”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经过不懈努力和持续改进,MBA培养目标清晰,培养理念明确,培养模式独特,赢得了社会和专家的高度认同。

招生类别

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

(1)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截止。

(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5)录取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从参加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的考生中选拔。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可以不加试。

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报考类别:非定向:入学时须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由学校统一派遣;定向:录取前应当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强军计划除外)、定向就业合同,不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按定向协议执行。

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具体要求详见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

资格审查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试时,我校对考生毕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初试

时间: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下午2:00-5:00外国语(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试科目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

6.考试大纲: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编制并统一命题。

招生指标、学费及学习年限

2023年,我校MBA招生指标为458人。

注:以上班别经学生选择需达到开班人数才能开班;如某个班别未达到开班人数,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录 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MBA教育中心发放,其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由MBA教育中心发放调档函,个人档案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调入MBA教育中心;录取类别为定向(强军计划除外)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定向就业合同(复印件)交至MBA教育中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取为定向。

说 明

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毕业要求,经学院毕业鉴定合格,学校毕业审核会议通过,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其按照培养要求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和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相应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3.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培养地点主要集中在清水河校区和沙河校区。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培养需要、校区容量及房源情况安排硕士研究生住宿校区、住宿地点及住宿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评奖助学金,但可参评部分荣誉奖励(以奖项具体评选办法为准),不参加成都市大学生医疗保险。

4.我校研究生就业根据录取类别:非定向考生自主择业,发放派遣证;定向考生按定向协议(合同)就业,不进行毕业派遣;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周椿,管理类双证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择校与入学辅导的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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