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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让丧尸失去了行动能力,也遮盖了世间的杂乱气息。
当一切恢复平静的时候,丧尸重新开始行动。
它们路过库房,缓慢地前行。这个过程很漫长,因为缺乏追逐的目标,他们也显得无精打采。百余尸的队伍,会显得更加松散,拖拖拉拉,四处晃悠。
众人便躲在草棚里,除了上厕所,基本不外出。
收敛行迹,无声无息。
直至夜晚降临,才回房休息。
第二日起来,周围乱糟糟的,烂泥里留下许多脚印。他们也不曾外出,依然躲在营地中。食物充足,饮水也不缺,倒也无关紧要,只当是休息了。
第三日,张文书组织大家巡查周边环境,排除隐患。
果然,在树林草丛中,遭遇了零星的丧尸。
丧尸没有意识,所以不存在严密的组织。这种规模较大的迁徙移动,一定会有丧尸被什么东西吸引,脱离队伍。
荒野里毕竟有许多动物。
其中大部分嗅着血腥腐烂的气息,会有意避开,但肯定有遗漏。人类之中尚且有傻叉,更何况智力相对低下的野生动物。
所以得组织排除隐患。
谁也不想,蹲在草丛里拉屎的时候,忽然发现边上还蹲着位丧尸。丧尸不是狗,他肯定不是来吃屎的,你到时候将面对先提裤子,还是先杀丧尸的抉择。或者在庄稼地忙活的时候,有丧尸藏在里面跟你一起忙活,你伺候你的食物,他伺候他的食物。
显露行迹的丧尸不可怕。
可怕的是,自己在附近晃悠迷路,谁也找不到的丧尸。
明明知道他在,但是不知道他在哪。
这次是大黑狗当前锋,陆沉沉为主力。
大黑狗玩这种躲猫猫的游戏,还是颇有优势的。排查速度快,巡视地方广,嗅觉听觉技能打开,效率很高。尤其一些犄角旮旯的角落,人不便进去的,对它却丝毫没有阻碍。
而陆沉沉在这种泥泞的烂泥地里,也显示出了过人之处。
烂泥是会黏脚的,踩下去再拔起来,鞋子穿的松的,就会发现脚已经抬起来了,但鞋子还在泥里。
即便鞋子扎的紧,这种跋涉依然很耗费人的体力。泥巴黏在鞋上,包裹了很大一圈,甩有甩不脱,不时得用细树枝进行清理。
很快,老人和女人动作便慢了下来。
仲黎黎气喘吁吁,甚至站在原地,都想直接坐烂泥里休息。
在这种地形里,让陆沉沉和薛甜甜来一次真实对战,薛甜甜没有任何生还的可能。
陆沉沉似乎并不怎么受影响。
人高腿长,健步如飞,便仿佛行在干燥的水泥地上。明明鞋上也裹了很大一圈泥巴,但好似没有重量,不能让他的抬腿动作稍稍迟滞一丁点。
当然,如果鞋子太重了,他还敢光着脚走。
他曾赤脚在荒野里追逐野兔,经验很足,其他人可不敢。
“吁……停下,先歇会儿。”
张文书将队伍渐渐松散,失了锐气,便挥手暂停。
仲黎黎松了口气,靠着大树,一屁股坐了下来,也顾不得脏不脏了。
“我说陆沉沉,你怎么走的这么轻松”,她饮了口水,缓了缓,见陆沉沉挺拔地立在前方,丝毫没有疲惫的模样,十分好奇,“有什么秘诀,咋锻炼的呀?”
其实陆沉沉同样好奇,她怎么这么累。
闻言皱眉,稍稍思索,回答道:“劈十万块木墩,挑一万桶水,背一千担柴火,犁一百亩地,吃五……三个人的饭。”
仲黎黎听了有些发愣。
其他人也发愣,这什么鬼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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